江苏海洋大学招聘网
江苏海洋大学2019年人才招聘计划


江苏海洋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洋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4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91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12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待遇

 

 说明:

1)服务期:引进高层次人才须在我校连续工作满6年。

2)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的具体标准根据本人水平及近5年取得的成果确定,包含按连云港市有关规定申请的安家补贴(购房券)。

3)引进博士可享受学校1000/月租房补贴,发放三年;入住连云港市人才公寓期间减半发放。

4)家属工作根据本人水平及配偶条件,在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酌情安排。

5)紧缺专业毕业博士增加安家费510万元。

三、岗位需求

详见苏海洋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岗位需求一览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试讲和面试。

(二)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江苏海洋大学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江苏海洋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四)所有岗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试讲和面试任一单项成绩未达标,考核即为不合格。

六、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管理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海洋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法

请通过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管理平台(http://rczp.jou.edu.cn/)应聘,投递简历。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22005

联系人:陈老师(或与相关学院负责人联系)

电话:(05188589508415961378822

Emailrsc@jou.edu.cn

学校网址:www.jou.edu.cn





                                                   江苏海洋大学

                                                   2019年7月22日

发布时间: 2019-07-22